繁体版 简体版
525TXT > 历史 > 民国不求生 > 第四十四章 国民法院

这些人被凌迟,被分尸,被活活咬死,甚至被下到大锅里炖成烂肉吃掉,林淮唐都以为是死有余辜,纯属活该。

但社会党并不提倡这种血亲复仇。

最亲的亲人被人侮辱、被人杀害,不复仇,还算人吗?以眼还眼以牙还牙,杀亲仇人不共戴天,快意恩仇,这是中国传统精神中人性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

中国从先秦就立法禁止私人复仇,但现实往往是,一旦涉及血亲复仇,尤其是彰显基本道德伦理的为父母、夫君、君主复仇,则往往从轻发落,甚至既往不咎、以赏代罚。

但是,仅仅快意恩仇是不够的。

公审大会是用来追求正义的,而不是用来发泄复仇的怒火,有的时候正义与复仇可以划上等号,但并不代表这两者可以永远都被划上等号。

社会党统治区内,不少地方的公审大会,据林淮唐所知都已经发生过了类似江北的那种情况,凌迟、分尸、活剐、食人……等等,在各地都出现过。

这些被公审的罪犯,死有余辜,可社会党绝不鼓励公审大会沦为老百姓发泄情绪的工具。

公审大会为的是什么?除了发扬正义以外,也为的让老百姓信任社会党的治理。

既然信任,老百姓就应该允许社会党来制裁这些罪犯。

所以国民法院,应运而生了。

在林淮唐以“文抄公”笔名摘录的两套书《明末农民战争史》和《南明史》里,他都着重考辨过一个问题,就是明末时李自成到底有没有把福王做成“福禄宴”吃掉。

林淮唐更愿意相信的答案是——没有。

李自成杀掉了福王,但也只是杀掉而已,干净利落的一刀罢了,并没有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发明出来的各种酷刑,也没有曾国藩、李鸿章杀害被俘的太平军领袖时,那些花样百出的刑罚。

为什么?

是李自成不仇恨福王,还是闯军那些流民饿殍出身的战士们,不仇恨福王?

并不是的,而是因为李自成们希望建设的新社会,是一个由理性和正义统治的社会,而不是用恐怖来统治的社会。

一个经常被人忽略的事实是,全世界最早在行政中落实废死政策的政权,是哪一个?

很多人可能都想不到,答案会是苏联。

当然,列宁在残酷的红白内战中,为了保卫革命果实,很快就放弃了不切实际的废死政策。

但这至少也说明一件事情,那就是共产主义者到这世界上来,不是为了让地上动刀兵,而是为了一个更美好、更理想的世界。

恐怖是手段,不是目的,本末倒置,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向波尔布特堕落的危险,这也是林淮唐为什么常常讲社会党人需要警惕张献忠的缘故。

大杀一场,自然痛快,但这之后呢?法律总是要建设的,法院也是需要的,革命者和张献忠有同样的起点,但绝不能停留在张献忠大杀一场泄愤的阶段,更不能堕落到最后张献忠那样不分良莠去毁灭自我的终点。

当然,即便是从更加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,林淮唐也反对老百姓对土豪劣绅们实行私刑。

因为那样很难建立起社会党法律的权威性,而且对老百姓们来说,实行一些如食人的发泄性私刑,也会对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造成诸多负面影响,由政府来代为执行死刑,本来也是为了保护老百姓们自己的健康。

废死是完全不切实际的想法,但建立更加正规的国民法院,确实很有必要,公审大会更多还是作为一种战时政策来运用,更为合理。

这一点,黄展云在厦门确实做得很好。

国民法院依旧审理并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劣绅,但整个程序都完全由社会党来控制,不至于再发生百姓一拥而上搞私刑的失控情况。

这到底属于一种进步,意味着社会党的政权建设,更加成熟一层。

厦门的城市管理工作,算是社会党现阶段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,林淮唐也认为很有推广其经验的必要。

这一点,就首先体现在厦门的城市工作,是全心全意地依靠着工人阶级,而后才是注意团结进步资产阶级和农民的。

蔡绮洪给书记局提交的那份报告中,也提到过:“……城市光复以后,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愿意找官僚、职员和学生谈话,农村干部愿意接近农民、贫民,而工人反而很少有人理会。”

这一问题在华东还不严重,但在农民主义气氛很重的华南地区,就很严重了。

社会党始终要牢记一点,农民固然是革命的主力军,但工人阶级将是革命的领导者。

而且工人既是社会党可以完全信任的可靠力量,又有着充分的工业生产和管理经验。社会党接管城市、治理城市,最重要的是什么?就是掌控前清留下的那一点小规模工业。

从产业工人和职员中,迅速训练、提拔和培养一批干部,以便派遣他们和老干部一起去接管城市工业,并参加接下来的一年计划建设,就成为极其迫切的工作。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